当前(qian)位置: 首页 > 足球 > 中超

湖北法院:原泰达球员白某峰收华夏35万踢假球,判刑1年罚款10万

2025-11-15 22:11:36
来源:直播吧

体育播报11月15日宣 日前湖北省崇阳县(xian)人民(min)法院公(gong)布了刑事判决书(shu),原天津(jin)泰达球员白(bai)某峰在2019年收受华夏俱乐部给(gei)予的人民币35万元消极比赛,该案件现已审理(li)终结,白某峰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(chu)罚金十万元(yuan)。

判决(jue)书内容:

公诉机关湖北省崇阳(yang)县人民(min)检察院。

被告人白某峰(曾用名白某(mou)),男,1987年3月28日出生,朝鲜族(zu),高中文化,原天津(jin)某某有限公司(si)球员,户籍所在地天津市西青区,住址同户籍地,于2023年(nian)9月25日被崇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,2024年5月(yue)10日(ri)经崇阳县人(ren)民检察院(yuan)决定取保候审。

湖(hu)北(bei)省崇阳县(xian)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2019年9月,原天津某某有限公司(以(yi)下简(jian)称天津泰(tai)达俱乐部)球员(yuan)被告人白某峰利用职务上的(de)便利(li),接受时任河(he)北某某有限公(gong)司(以下(xia)简称华夏俱乐部)主教练谢某(mou)(另案处理)的请托,在2019年(nian)9月(yue)21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天津泰(tai)达俱乐部对阵华夏俱乐(le)部的比赛中消极(ji)比赛,后(hou)华(hua)夏俱乐部赢(ying)得比赛。2019年(nian)9月下(xia)旬,被告人白某峰收受华(hua)夏俱乐部给予的人民币35万元。

2023年9月24日,被(bei)告人白某峰主动(dong)到案,并退缴赃款(kuan)人民币35万(wan)元。

公(gong)诉机关认为(wei),被告人白某峰身为公司工作(zuo)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非(fei)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(ta)人谋取利益,数额较大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六十三条(tiao)第一款的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非国家(jia)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(shi)责任。故提请本院依法判处。

被(bei)告人白某峰对公诉机关(guan)指控的罪名、犯罪事实、证据均无异议,当庭自愿认罪认(ren)罚,在开庭审理中亦无异议。被告人白某峰(feng)的(de)辩护人提出,被告人白某峰犯罪情节较(jiao)轻,且有自首、全额退赃、认罪认罚等从轻(qing)、减轻处罚情节(jie),符合适用缓(huan)刑(xing)条件,故请求对被告人白(bai)某峰判处一年以下(xia)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。

经审(shen)理查明的事实与起诉指控的一致。

另查明(ming),在审理(li)阶段,被告人(ren)白某峰主动预交罚金十万元。

上述事实(shi),有(you)经庭审举证、质证,本院予以确认的到案经(jing)过、银行账户交易记录、工商资料等书证,证人李某(mou)、谢某、吴某博(bo)、陈某等人的证言,湖北某某有(you)限公司(si)会计(ji)鉴定意见书,被告人白某峰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证实。

本院认为,被告人白某峰身为公司工作人员,利(li)用职务上的便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(ren)谋取利益,数额较大,其(qi)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(hui)罪。公诉机(ji)关指控的罪名成立,依法应追究(jiu)其刑事责任。被告人白某(mou)峰案发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系(xi)自首,可以从轻处罚,全额退赃并(bing)主(zhu)动预交罚金,酌情从轻处罚,认罪(zui)认罚,可(ke)以从宽处理(li)。辩护(hu)人关于(yu)被告人具有从轻、减轻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成立,本院依法(fa)予以采纳。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(tao)论决定,判决如下(xia):

一、被告人白某(mou)峰犯非国家(jia)工作人员(yuan)受贿罪,判(pan)处有(you)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(jin)十万(wan)元(已缴纳)。

二、对在案(an)扣押的被告(gao)人白某峰的违法所得三十五万元(yuan)依法予以追缴,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(ku)。

最新资讯
最新录像
最新集锦
热词推荐
qVZZj